2009年1月19日星期一

偶然发现!

为给外地表姐家的小孩寄一些糖果,便找了一个别人给我寄物品的,一个特快专递专用的小盒,来到邮局。问营业员:“糖能寄吗?”营业员回答:“能,但你这个盒不能用。”“为什么呀?”我问。“这是一次性的。”营业员回答。我说:“寄吧.”营业员便递过单子,填单子吧。我填着单子,忘了邮政编码,营业员告知去那边查。填好后递过营业员。营业员拿了一个新盒子,将糖果放入其中,用胶带包好后,称重。然后被告知31元。糖果+盒子共计26元,盒子4元,单子1元。这就是一次邮寄物品的经历。

我偶然发现:1.盒子4元,我已付钱,为什么将盒子与物品一起称重还得付一份钱?
2."一次性”的盒子是否是行业垄断行为。比如私营快递公司就可以用二次性的盒子,
只要包好 就可以。“一次性”的规定虽然正规,整齐。
但不利于节约,环保,有强制消费的嫌疑。
3.现在查邮政编码的软件很多,邮局的电脑系统何时升级,以方便使用。

其实我们身边还有很多司空见惯的“小事”,不妨查一查,改一改,生活变得更美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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